2018年3月,党中央成立了由习近平任主任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并于2018年5月召开的党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按照新时代审计工作新要求,2018年以来集团公司在省国资委、审计厅指导下,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积极探索高质量审计工作发展之路,以服务集团发展战略为引领,从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审计质量、创新审计整改方式等方面精准发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当好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卫士”和“哨兵”,绘就了一幅幅“为建工审计、为发展助力”的精彩画卷。
坚持政治导向,以铁的担当强化顶层设计
重塑审计目标。坚持集团发展战略在哪里,中心工作在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审计工作贯穿集团发展各环节和全过程,以整体上市为契机,以服务集团改革发展、防控重大风险为目标,2018年2月集团职代会上提出了“重塑审计”的工作目标,抽调45名骨干力量组成投资、房地产、类金融、重点项目等4个专项工作组,历时100余天首次对全集团开展了集中审计,形成69份审计报告,初步形成集团“大监督”格局。
重建体制机制。完善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分管审计工作,成立了党委审计委员会并高效运转,2018年以来共召开审计委员会18次,对审计工作研究部署;建立重大审计事项向党委会报告机制,集团各级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审计计划、重大审计结果、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2018年以来各级党委共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和研究审计事项60余次,为审计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编制《审计工作手册》,修订、新建了《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两项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配套制定了《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所属单位审计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2+狈”审计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审计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重构审计队伍。强化机关审计力量建设,选优配强机关审计部力量;健全所属基层单位审计组织,15个二级单位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门,专职审计人员由30余名增加到85名,兼职受训的审计人才超过200余名,2021年集团审计部从所属单位择优选拔骨干力量组建了130余名成员的审计人才库,以高素质、专业化、能力强的审计队伍助推审计工作实现新提升;通过集中培训、以干代培等方式全面提升审计人员能力,2018年以来共500余人次受训,每年均抽调业务骨干上百人次参加省审计厅、国资委和集团审计项目,着力培养能查能说能写本领;提炼总结案例进行宣贯,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以案示警、以案助学,提升审计人员综合能力。
坚持责任导向,以铁的措施强化精准管控
创新管控模式。坚持在集团统一管控上精准发力,推动构建集团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工作实行集团总部统一管控和各单位独立实施相结合的“1+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下指导、坚持上下联动,全面体现“集中统一领导”的审计成果。
优化审计方式。持续完善和改进“全面覆盖”审计方式,每年初集团和所属单位按照审计“全覆盖”和“五个必审”(离任必审、投资必审、完工必审、兑现必审、亏损必审)的要求,统筹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防止“破窗效应”。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审计项目569项,并连续叁年超额完成;
从严考核形式。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指挥棒作用,连续3年对所属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集团颁贰厂协同办公平台公开通报,并与被考核单位业绩考核和其审计部门绩效考核挂钩,2021年度创新考核方式,抽调所属单位14名审计人员参与考核,并采取集中评比、统一打分、公开计分的方式,对所属单位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比,确保了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2021年集团在省属公司中率先实行审计部门差异化考核制度,并在所属单位积极推行,目前集团共有12家二级单位建立了对审计部门差异化的考核体系,为审计人员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以铁的手段强化重点监督
聚焦重点领域抓监督。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叁年全覆盖”要求,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18年以来,集团累计开展各项审计569项,其中经责审计102项。通过近年来全覆盖的经责审计,确保集团党委对于被审计单位落实集团重大经济决策的情况、经济运行状况、风险防控情况、管理漏洞、被审计干部履职尽责等实际情况的全面掌握,为集团党委决策部署和制定针对性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通过审计监督进一步提升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担当履责意识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持续加强审计质量管控,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提升审计工作价值。
聚焦审计整改抓监督。立足“权威高效”,对审计反馈问题实行被审计单位自验、集团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初验、审计部门终验的“叁重验收”整改模式,共同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通过整改累计推动收回资金30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600余万元、清退费用1700余万元、新建修订制度636项、追责问责384人次;将“立审立改、审改结合”作为审计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推进审计整改关口前移,确保审计成果在第一时间发挥效应;严格落实“叁个区分开来”,根据审计对象职责分工,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审计对象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对集团内部管理的中层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界定其应承担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通过定责促其整改,2018年以来累计对集团中层人员定责98人次;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集团职能部门监督审计整改情况的责任。
聚焦联合联动抓监督。2018年以来累计向纪检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5项,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效能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对审计结果的分类运用;集团纪委将审计移送的相关线索,纳入监督执纪范畴,定期互通信息、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聚焦提升管理抓监督。审计部门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就如何整改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各职能部门提出良好的建议;同时在完成个性化事项的基础上,做出高站位的思考,提出推进集团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以来共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500余条,并在总结各单位个性问题的基础上,向集团提出了对于棚改项目投前管理、投建分离等管理建议,对部分不合理制度提出修订建议,对提高管理方法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集团审计工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争做观察发展的“望远镜”,审视问题的“显微镜”,努力在集团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审计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